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申请办法与流程
1、北大网上申报
2022年9月7日14:00-16日16:00,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admission.pku.edu.cn/)开通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报功能,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报名”模块在线填报志愿信息。各院系可在上述时间范围内自行确定报考本院系的网报和材料接收截止时间,申请人须在报考院系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北大研招网报名,并在报考院系有关工作通知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申请事项。
2、申请材料(含直博)
(1)北京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1份;
(2) 北京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
(3)北京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2封,即需要2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相关专家(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分别签名推荐,推荐信须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成绩单证明专用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成绩单证明专用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1套;
(6)外语水平证明1份: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近两年内的TOEFL、IELTS、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
上述第(1)、(2)、(3)项材料申请人填报志愿后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打印。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北京大学本校推免生申请攻读本院系研究生可提交上述(1)、(2)、(6)项各一份,外校及本校跨院系申请的推免生须向招生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上全部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信息及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若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考试作弊或有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校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拟录取资格。
申请人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于2022年9月18日17:00之前,寄达至乐动平台app(官方)APP下载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联系方式参见https://admission.pku.edu.cn/lxxx/lxyx/index.htm)。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乐动平台app(官方)APP下载(方李邦琴楼)416室 赵老师收,邮编 100871(电话:010-6275-4114)【仅接收顺丰快递或邮政速递EMS】;
逾期不再接受申请。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3、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申请人须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并在推荐学校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名单中;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及招生院系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特别提示:全部申请材料概不退还;申请材料中,正式成绩单原件(如确有困难,可先行提交复印件)最迟延至2022年9月20日上午10:00前补交。
三、初审与复试
1.信息管理系将设立各招生专业材料初审小组进行材料初审(材料初审的标准为:申请人成绩的院系排名;申请人绩点;申请人学校的专业排名;申请人的学术成果;申请人的外语水平等),并按差额比例产生复试名单;复试名单产生后将公布在信息管理系主页(http://www.cstechsoft.com)上,申请人需自行关注,并及时向我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反馈是否按时参加复试;
2.复试采取面试的方式线上进行;面试小组至少包括5位专家;面试将由专人进行记录,并全程录像;
3.各专业复试时间为9月23日(暂定),具体时间和地点,请随时关注我系网站主页复试通知。
四、待录取与公示
1、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通过院系组织的复试,获得我校待录取资格,但未能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其待录取资格无效。
2、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院系有权撤销待录取。
3、2022年10月20日前,我系完成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申请人可登录院系或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复审与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拟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审查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应在“良”或80分以上;
3、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六、招生咨询
1. 研招办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免试生咨询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邮政编码:100871
办公地点: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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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8日